
关于报送建筑工程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
发布者:Admin 发布时间:2009/4/20 |
各部门、分公司、处(项目部):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职称工作安排,经区建设局专业技术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拟于2009年6月中旬召开扬州市维扬区建筑工程专业初级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评审初级职称资格。为了做好2009年度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申报对象必须是2008年底在职在岗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区企业事业单位从事建筑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条件 1、大专(后学历),毕业3年以上,可以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毕业1年以上,可以申报技术员级专业技术职务。 2、中专(含成人、职业)毕业5年以上,聘为本专业员级专业职务4年以上,可以申报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毕业1年以上,可以申报技术员级专业技术职务。 3、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或初中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聘为技术员4年以上,且参加本专业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可申报本专业地方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4、对于少数高中(含职业高中、技校)毕业的业务骨干,年龄在35岁以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且参加本专业知识培训并考试合格,可以申报本专业地方级技术员级技术职务。 三、送评审材料的内容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 2、《扬州市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用A3纸张打印)。 3、《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2008年度)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2008年度)复印件一份。 4、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 5、任现职以来完成的专业技术论文、专业技术总结等一篇以上。 6、任现职以来的工作实绩材料——施工组织设计、预决算书、技术问题处理方案、表彰证书等复印件。 7、学历证书、技术员证书、聘书及《继续教育证书》(拟申报助理级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书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各种结业证书不作评审专业技术职务的学历依据。 四、材料的几点要求 1、上述报送材料除1、2项外,其余均须按顺序装订成册,有封面、有目录。 2、从事本专业职龄算至2008年底。 3、工作总结要全面、客观地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地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 一般应包括:⑴个人简历;⑵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⑶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⑷主要专业技术论文作品等情况。 4、评审材料由各单位统一上报,并汇总填写《扬州市维扬区建筑工程初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一份,且加盖公章,同时上报软盘(用EXCEL制表)。 5、一份申报材料用一个档案袋单独装好。 五、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评审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5 月 15日,请各单位按时将材料统一审核报送公司企业管理部(联系电话:87327368),同时交纳评审费。 请按上述要求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特此通知。 扬州市恒进设备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二0 0九年四月十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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